為了讓客戶成交買到能夠讓他實現願望的房子,不惜損失服務費也要促成這筆交易,這就是利他的精神,今年8月我成交了一棟透天店面,成交價格超底價,總服務費收到滿6%,但是,我只有收到1%服務費,故事是這樣開始的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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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位客戶我服務有兩年多了,我都叫她陳姊(化名),從一開始朋友介紹我幫她兒子辦理贈與房屋的代書業務,到後來她們說想換屋,找了超過半年都一直找不到理想的物件,不是好不容易找到理想的物件卻慢了一步,就是屋主價格超硬談不下來而且超出預算,又或者其他種種問題,讓她們找到快要放棄。
不負所托
那天我聽到她們有這個需求,馬上自告奮勇告訴陳姊:「讓我來幫你們找找看!」陳姊這時候才知道其實我也是仲介出身,也有自己的仲介公司,當然欣然接受,多一個人幫忙找物件總是好的。於是我開始大量篩選物件傳給客戶看,眼尖的我經過一段時間的篩選,很快找到了一個稀有角間透天店面,因為我自己沒有開發到這樣的物件,為了效率馬上打電話去配件,這棟透天不論是店面、電梯、廚房、辦公室、住家等相關格局條件都很符合他們,售價也在預算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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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帶看他們就很喜歡,看得非常仔細,幾乎確定要買了,但她有兩個兒子,大兒子今天工作實在抽不開身,天下父母心,當然希望房子給兩個兒子看過都確定喜歡再下手,於是我們約定一個星期後再複看第二次,我心想這麼高總價(3XXX萬)的物件應該也不會在短時間內賣掉,就跟同業約定複看時間,複看時全家人一起來,看完馬上吩咐我去他家收支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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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姐對我非常信任,直接開了一張不指名的一百萬支票給我,「還是我先問一下賣方的全名,你開指名禁背的支票比較安全?」我對於拿著一張不指名的一百萬支票感到壓力山大。「不用那麼麻煩啦!我相信你!」(礙於個資問題就不拍給大家看了)陳姐的百分之百信任讓我有點受寵若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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晴天霹靂
「一定要買到喔!」陳姊笑著叮囑我,我笑著拍胸脯保證「沒問題!一定盡全力促成。」從陳姊家離開後,我立馬回報開發的同業,同業說屋主(賣方)還沒有確定底價,他要先去跟屋主回報這個出價,並且把底價敲定下來,我當時也覺得這也是一般仲介流程,沒什麼大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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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了幾個小時,接到同業的電話竟然是壞消息「我們體系的友店當天也有帶看也收了斡旋,而且剛好就是屋主的底價,已經上傳後台了!依據公司規定必須先跟他們這組客戶談,如果沒成交才會輪到你!」這對我跟客戶來說無疑是個晴天霹靂的噩耗,本以為一切順利準備結案了,陳姊跟兩位公子終於可以放下心中的一塊大石,結果竟然又被搶先了!雖然難以接受,但也只能平常心,繼續找其他物件。
造化弄人
沒想到過幾小時的當天晚上又接到同業電話:「你的客戶是不是XX的乩身?屋主說他是XX(另一位神明)的乩身,他的神明指示他,必須要賣給你的客戶!」聽完我整個起雞皮疙瘩,雖然半信半疑,但不論真假,怎麼辦?事情突然又有了轉機,為了幫她們完成心願,我當然要做!「不過友店那邊按規定要先賠一半服務費給他,所以我們只能拆1%給你」豈有此理!我聽到這邊簡直氣炸了!只是先卡位斡旋單就可以穩穩拿到3%服務費,我一度想放棄這間房子,「留得客戶在,不怕沒屋賣」我相信這是大部分業務的想法,但「利他」這件事不僅僅是個口號,更是我必須堅持的座右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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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跟一般的仲介一樣,因為服務費不足而放棄讓我的客戶買到這個物件的機會,甚至選擇對客戶說謊,再繼續介紹其他物件讓他們到處看,會不會有一天讓客戶發現其實曾經有這個可以買到的機會?卻因為我的一己之私而害他們錯過了?會不會怪罪我、再也不信任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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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始終相信房地產的圈子很小,沒有永遠不會被搓破的謊言!就像網路上大家都在說的,仲介講的話十句有八句是虛假的,為什麼?正是因為這些謊言被搓破只是時間早晚而已!而這正是現在市場上的消費者普遍對仲介不信任的原因!某仲介品牌一直把【誠實】當作口號,但我認為誠實不該淪為只是口號,誠實是最最基本的為人素養而已!太多太多的房仲業把誠實當作口號,卻說一套做一套!太多的話術與謊言、太少的專業素養,造成客戶普遍對房仲不信任,這正是我最痛恨,最想要顛覆的房仲業陋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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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間房子真的很適合她們,錯過這間不知道還要找多久,會不會越看越貴?為了完成客戶艱難的夢想,也為了貫徹我的理念,就算沒賺錢我也要做!我照實跟陳姊回報,告訴她們我的難處,同時確認她們真的很想買到這間房子,於是我毅然決然跟同業協調了雙方隔天簽約的時間…
圓滿簽約
隔天晚上終於順利簽完買賣契約,我跟陳姊的心情就像洗三溫暖,24小時內起起伏伏了好一陣子,不只她膽戰心驚,我也著實捏了一大把冷汗,好在皇天不負苦心人,終於讓我們成交了這一間搶手到不可思議的透天店面,或許是我當時太小看房市的熱度(雖然現在冷到谷底了)如果早一個星期簽約,就不會有這些問題跟損失,但是,經過這一段洗禮,得到最大的收穫或許不是1%服務費,而是陳姊真心的感謝我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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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竟,能讓這麼優質的客戶認為我是她的貴人而由衷的感謝我,相信這是再多服務費也很難換來的革命情感,也給我帶來了莫大的成就感,感覺一切的犧牲都是值得的!
順利交屋
經過將近半年的漫長等待,終於在今年(2025)的1月中完成了交屋手續,之所以會辦這麼久(通常是1.5個月),一則是因為賣方是邊住邊賣,所以我們約定簽約後要給他半年時間的搬遷期,剛好陳姐這邊要買大兒子的名字,準備金流申請貸款也需要一些時間(因為要取得國泰世華銀行的VVIP資格),所以雙方條件幾乎是一拍即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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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姐對我幾乎是100%的信任,整個成交過程中所有手續都由我一手包辦跟承辦代書對接,當然我也必須不辱使命,定期跟客戶回報進度,其中再度讓我起雞皮疙瘩的是,有一天他們打電話給我,表示希望能夠提前交屋,好讓他們能夠在農曆年前先完成裝修(原本預定交屋日是在農曆新年後),當然原則上我並不希望借屋裝修,畢竟提前交屋容易產生糾紛,所以我也跟同業協調看是否可以請屋主盡量加速搬遷,以及請承辦代書加快進度一下,隔天我再度接到陳姊電話「是不是10號左右就可以交屋了!?」她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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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:「…我才正要打給妳回報這件事而已,妳怎麼就知道了?」
陳姐:「我夢到母娘跟我說的」
我:「……」頭皮發麻。
我OS:「你可以夢一下我什麼時候會變億萬富翁嗎?」被打…
直到現在我還是覺得非常難以置信,但一切如果是巧合未免也太巧了!
利他精神是什麼?
最後,因為雙方約定附隨點交的設備很多,經過幾天的來回確認點交設備內容,真的如陳姐夢到的差不多,就在那幾天代書通知可以交屋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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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這也是我一直以來強力推廣的「美式經紀人」模式!仲介不該只是仲介,而是客戶的顧問,也不應該同時是買方的經紀人兼賣方的經紀人,因為「經紀人」的作用除了媒合以外,最大的作用就是運用自身的專業,為我的客戶爭取最大利益、維護客戶的權益!如果同時身兼雙方的經紀人,那要站在哪一方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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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因為在這個案件中我是買方的專屬經紀人,從尋找物件、洽談價格、簽約流程、過戶交屋等等,整個過程都是為客戶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,由我一手包辦!不論服務費多少,只要客戶能夠買到他心目中的理想物件,我都應該為這個目標全力以赴,而不會像一般坊間普遍不信任的仲介,可能會因為資訊落差對客戶說謊,或者昧著良心強力推薦自己手上的物件,不論是不是適合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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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有人會質疑,為什麼我願意這麼做?賠錢生意有人做嗎?事實上,我只是把眼光放的比一般仲介長遠而已,因為唯有讓客戶能夠完全信任我,才會願意繼續讓我服務,或者真心推薦給身邊的親友,我才會越做越輕鬆,越做越大!如果只貪圖眼前的蠅頭小利而對客戶說謊,一定會越做越辛苦,逐漸被越來越透明化的市場淘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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